北京法院委托调解案件法院、促进会、调解组织案件分流流程:
当事人之间发生的食品安全等各类诉讼案件诉至法院后,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当事人双方有一方同意调解即可),由法院将该案件委托至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当事人也可在立案之前直接向促进会提出调解申请。促进会收到案件后,分流至其会员单位(食品安全纠纷案件分流至北京金朔食品安全纠纷调解中心)开展调解活动。当事人之间达成调解协议后,可向管辖法院提出司法确认申请,由管辖法院出具司法确认书,法院出具的司法确认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同时适用“一事不在理”原则,一次性彻底解决纠纷。
非诉讼调解的七大优势:
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