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原告):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被告) :
法定代表人:
关于申请 ***与被申请人****之间的题述调解案,鉴于各方当事人均选定***女士/先生为本案调解员并分别签署了《调解员选定确认书》,本中心秘书处经征得***女士/先生的同意,并根据其签署的《声明书》,按照《调解规则》最终确定该女士/先生作为本案独任调解员。
各方当事人、调解员共商本中心案件管理部决定于2015年*月*日(星期*)上/下午*时*分在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大街1号新阳商务楼B座4层调解室开庭。
请派员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出席,并请将出席人员的姓名及身份提前通知本中心。
请当事人各方届时携带尽量完备的涉案资料及相关证据等,以便调解使用。
特此通知。
*年*月*日
抄送:独任调解员 ***
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1号新阳商务楼B座4层
电话:67091800 传真: 67080006 邮编: 10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