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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举办《〈新加坡调解公约〉与中国商事调解制度的新发展》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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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7日,《联合国关于调解所产生的国际和解协议公约》(以下简称“《新加坡调解公约》”)签署仪式在新加坡举行。标志着国际商事调解协议法律执行力的提升和国际流动性的增强,推动国际商事调解制度成为司法制度、商事仲裁制度之后又一国际社会普遍认可的重要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和方式开辟了国际商事纠纷解决的崭新局面。为了深入学习、理解《新加坡调解公约》对我国商事调解发展的促进作用和重大意义,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特别邀请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国际经济法室主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刘敬东作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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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主任从商事调解的特点、起源、历史沿革,域外经验,中国的商事调解,中国现行调解法律制度现状分析,中国现有调解法律制度的特点,《新加坡调解公约》带来的挑战,批准《新加坡调解公约》的重大意义等7个方面进行了详实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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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主任的讲解使大家开阔视野,拓宽思路,对改善我国的营商环境努力“一带一路”建设营造更加有利的法治氛围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中国签署新加坡调解公约,为国内调解机构提供了与国际调解机构同台竞争相互学习借鉴的机会,有利于我国调解事业的新发展,同时对调解员个人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我们不断学习,努力实践,为推动我国商事争议解决的多元化发展,完善商事调解制度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