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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晶敏会长参加“数字经济时代:跨境贸易规则与在线纠纷解决”国际研讨会并做发言

      10月15-16日,“数字经济时代:跨境贸易规则与在线纠纷解决”国际研讨会在京成功举行。本次会议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和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联合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和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共同承办,国际商事仲裁理事会(ICCA)协办,腾讯会议和北京及时会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会议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线下会议地点设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并同步通过央视频央视社会与法、网易、CC直播、YY直播等平台进行线上会议直播。中外嘉宾围绕“数字经济背景下的跨境贸易规则创新与挑战”“数字经济背景下的在线纠纷解决”和“跨境贸易与线上国际商事调解的未来”等议题进行了为期两天的专业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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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会长翟晶敏以“新技术对线上国际商事调解的影响”为题作发言。翟会长重点谈到新技术为传统的线下国际商事调解赋能的几个方面。以《新加坡调解公约》为例,翟会长讲到,国际商事调解具有跨境的属性,调解所形成的调解协议如果涉及到强制执行,在区块链技术的加持下,调解机构在调解过程中采用区块链技术形成、传输涉及到的文件,将有效帮助审查调解协议的法官规避虚假调解、虚假执行甚至跨境洗钱等问题,从而提高审查的效率,让调解协议得以落实和执行。

翟会长介绍了目前国内外新技术发展在调解实践中的运用情况与具体数据,充分肯定了新技术对于调解工作的重要辅助作用。同时,翟会长还强调了三点:涉及到保密性的要求,对数字技术或人工智能也不能过度依赖;调解是沟通的艺术调解员的作用不应因科技发展而被忽略;在实际操作中,新技术的使用不论对调解机构还是调解员都会增加时间和金钱成本,也对调解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翟会长最后总结,新冠疫情和新技术,对于线上国际商事调解,是双重机遇,也是双重挑战。调解与新技术之间应当是互惠的关系。但我们需要认识到,使用这些技术产生的冲突是无可避免的。在正向上,新技术可以进一步增强国际商事调解的优势。在反向上,新技术可以有效弥补劣势。需要强调的是,新技术的有效利用,不仅可以提高调解效率,也将大大提高调解的质量。新技术赋能线上国际商事调解,未来可期,大有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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