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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高晓力、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靳学军一行到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研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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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高晓力、国际商事法庭协调指导办公室副主任龙飞,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靳学军、立案庭庭长杨艳、民二庭副庭长刘春梅,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程琥、立案庭庭长石东弘、立案庭副庭长张缘勤等领导到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以下简称促进会),进行了调研座谈。

翟晶敏会长详细介绍了促进会国际商事争议调解中心的相关工作机制,并表示将采取加强对外培训、培养和聘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调解员、开设海外办公平台等举措,提高促进会解决国际商事纠纷的竞争力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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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人员围绕“如何从更宽的领域、更高的平台、更优的保障上促进多元化解决国际商事争议”主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高晓力庭长对促进会在社会治理中发挥的作用给予高度肯定,强调面对“一带一路”建设的新形势新情况,应当本着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的务实精神,梳理总结经验,创新实践举措,进一步集中社会优质资源,形成公正、高效、便利、快捷、低成本的国际商事纠纷解决平台。

靳学军副院长表示,要提高商事调解组织的职业化与专业化水平,积极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国际影响力和国际话语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就是要坚持问题导向,为人民群众提供多种解纷渠道,进一步降低解纷成本,引导更多纠纷在诉讼外解决,让法院真正回归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职能定位上来。

今后,促进会将在最高人民法院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积极探索创新国际商事纠纷的解决机制,完善类型化纠纷一站式解决机制,着力增强多元解纷辐射力,不断拓展更多领域的多元解纷空间,切实提高多元解纷实效。

北京汉坤投融资纠纷调解中心主任宫邦友、中伦文德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主任朱登凯、北京观韬中茂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主任孙韶松参加座谈会。



撰稿人  梁蕾